河南一农妇在给母亲上坟时失火烧毁山林,损失达16.6989万元,因无力赔偿,积极主动要求对被烧山地恢复绿化,近日被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2008年4月2日,清明节前夕,年过不惑的农妇平慧回到山区娘家,一来看望孤独一人生活年近古稀的父亲,二来给过世的母亲上坟,寄托哀思。中午12时许,平慧在西山坡母亲坟前焚烧纸钱,不慎引燃杂草,火势迅速蔓延,致使林坡着起大火,失火面积573亩,烧毁林木29874株。经测算,烧毁林木折合木材蓄积量133.0098立方米,折合人民币16.6989元。案发后,平慧主动自首,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。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损失,对于平慧这个贫困的农家来说是承担不起的。转自学易网 www.studyez.com
在审判过程中,平慧及其家属表示愿意承担被烧荒山的绿化,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罪责。通过法官的积极协调,平慧和受害村达成了恢复绿化协议,积极购买种子、树苗进行绿化,获得了受害村村民谅解。
法院在量刑时,充分考虑到平慧的悔罪表现等情节依法对其进行从轻处罚。司法考试经典案例:上坟烧纸寄托哀思引火灾 农妇积极恢复绿化被轻判